栏目导航
联系我们
  • 邮编:529000
  • 施先生:13702282721
  • 马先生:13901262447
  •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丰乐路142号601室

吉安市人民政府

来源:半岛体育平台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3-09-08 05:00:42

  位于新干县的盐化城里有很多污染企业,污水、废气都没有达标排放。这一些企业晚上偷排刺鼻废气,导致周边空气质量极差。还有很多企业做暗管将污水直排至赣江,污染极大。投诉人表示盐化城周边种出来的庄稼都是受污染的。

  属第二十二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56号、受理编号D52),由新干县委、新干县人民政府具体承办,6月23日收到,6月28日办理反馈。

  新干盐化工业城始建于2005年10月,规划总面积2.86万亩,已开发面积9000多亩。工业城已编制区域规划环评及区域安评等报告并获得相关行政主任部门批复,实施了雨污分流,建设了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了综合污水处理厂。现在已经成为江西省化工产业的重要发展基地,是省级盐化工产业特色基地、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业基地、全省首批20个重点示范产业集群基地。

  2018年6月23日,新干县盐化产业办会同新干县环保局进行了调查核实。新干县盐化城现有落户企业39家,其中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企业4家,在建企业6家,已建成投、试产企业29家。企业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环保要求配套投建了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盐化城污水收集管网,再进入盐化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盐化工业城从2014年开始要求城内所有废水排放企业和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对企外排废水进行实时监测。2016年11月,盐化办聘请南京大学盐城环保与技术研究院专家对盐化城内所有公司进行了环保会诊,并分别制定了环保升级整改方案。2017年1月制定了盐化城企业污水“一企一管”提泵排放方案,要求所有公司制作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企业废水收集池,经在线监测设施检测达标后泵入盐化城污水收集管网,如检测超标,自动泵回企业污水处理站再次处理,严控企业超标废水排放。

  经调查,此信访件属实(部分)。1、反映“盐化城里有很多污染企业,污水、废气都没有达标排放。这一些企业晚上偷排刺鼻废气,导致周边空气质量极差”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盐化城内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分别投建了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排放企业按要求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对企业外排废水排放实时监测监控,并实施了“一企一管”提泵排放要求,严控企业废水超标排放。但在县环保局和盐化产业办对盐化城公司进行夜查时发现了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和江西新瑞丰生化有限公司等企业偶有废水超标排放的情况,县环保局已分别进行了立案查处。2、反映“企业做暗管将污水直排至赣江”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盐化工业城距赣江2000多米,中间有京九铁路、105国道贯穿,穿越京九铁路、105国道设置管道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特别是京九铁路穿管要经省铁道部门批准。经排查,未发现企业有设置暗管将污水直排赣江的情况。3、反映“盐化城周边种出来的庄稼都是受污染”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盐化工业城开建十多年来未发现周边村民种植的农作物污染物超过国家农产品品质衡量准则的情况,但由于盐化城污水收集管网在建设前期存在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有过污水从管道泄漏现象,虽进行了及时修复,但泄漏的污水对周边农田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对此,都一一进行了补偿。

  责令新干县盐化产业办加大对盐化城污水管网的巡检工作,保证污水管网正常使用,确保管网污水不泄漏;责令新干县环保局加强对盐化城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环保行为,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县环保局联合县盐化产业办已对盐化工业城内进行了全面排查,并采取了夜查行动,检查中发现、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江西东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吉安市中意陶瓷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予以了处罚并责令改正,其中对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实施了停产措施,拟处罚60万元,并对企业副总经理和企业环保部负责人移送县公安局进行了行政拘留;对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实施了停产措施,拟处罚60万元,并对企业副总经理和企业环保责任人移送县公安局进行了行政拘留;对江西东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拟处罚20万元;对吉安市中意陶瓷化工有限公司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拟处罚10万元。

  投诉人反映:吉安市井冈山市龙市镇会望新村飞翔瓷厂废气没有经过处理,晚上排黑烟,有很大的煤烟味和煤灰,味道刺鼻,污染周边环境。

  D005),由井冈山市委、井冈山市人民政府承办,6月23日收到,6月28日办理反馈。

  飞翔瓷厂,法人代表黄春辉。2011年9月由井冈山映山红陶瓷公司租用,现有员工500多人,主要生产日用陶瓷,日产量约9万件,现企业负责人凌石平。

  6月25日,井冈山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工业园管委会工作人员到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该企业正常生产,属燃煤隧道窑,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了静电除尘设施,未脱硫脱硝。2016年建设了污水处理设备。排放废水通过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检测,达到陶瓷企业污水排放标准。

  现场调查中,烟囱静电除尘设施正常运行中,烟囱排放口未见明显烟尘。经询问,该企业负责人承认,一是由于静电除尘工艺限制,每晚十二点至清晨三点之间,为保证除尘效果,要由人工对静电除尘设施的瓷瓶用抹布进行一次除灰,为人身安全要对静电除尘设施予以断电。时间约为十分钟左右,其间静电除尘设施无法运转,烟尘无组织排放。二是由于天气炎热或雷电,偶然会产生电闸跳闸现象,导致静电除尘设施不能正常运作,烟尘无组织排放,维持的时间约两三分钟。这种情况出现频率不高。

  1、井冈山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对静电除尘设施整改升级,确保不再发生跳闸。并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夜晚值守,确保除尘设施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行。

  2、由市工业园、环保局加快企业监控平台建设,对该企业大气和废水等污染排放实施全方位监督。

  3、由发改委、工信委加快工业园天然气管网建设,在陶瓷企业中推广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

  (三)关于反映井冈山市新城区翠海华庭售楼部对面山体遭到破坏、塌方严重案件处理情况

  投诉人反映:位于吉安市井冈山市新城区龙江大道翠海华庭售楼部对面一座山,山体遭到破坏,地表长期,塌方严重。

  属第二十二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56号、受理编号D024),由井冈山市委、井冈山市人民政府承办,6月23日收到,6月28日办理反馈。

  山体滑坡位置位于井冈山市新城区C区C-2地块,滑坡地块于2003年经省政府批准了农转用,土地依法进行了征收。新城区城市总体规划该山体滑坡位置为城市绿地,山体滑坡旁边的空地,2007年出让给了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地产有限公司,因该地块上的城市道路建设原因,导致出让给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地产有限公司的该空地比较狭长,不予再兴建住宅,目前土地利用现状仍为空地。

  6月25日,井冈山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和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发现该滑坡规模约40立方米,为小型滑坡,未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及直接经济损失。由于该地块上的城市道路建设等原因,山体遭到破坏形成高陡边坡,加上近期连续降雨引起小型滑坡发生。目前滑坡现场已用翠海华庭的广告牌进行围挡,避免人员进入滑坡区。

  按照谁受益谁治理的地质灾害治理原则,要求由井冈山市昌大瑞丰宏城地产有限公司对滑坡进行绿网覆盖,防止水土流失造成山体滑坡,并加强日常的巡查。

  投诉人反映:位于吉安市井冈山市新城区海棠苑小区楼下餐馆湘味人家土菜馆,桥头人家土菜馆,桥头实惠餐馆油烟扰民问题的投诉处理结果存在疑问。1、要求政府说明油烟进化设施摆在哪里,经过环保设施处理后的油烟最后排向何处。2、要求环保局公示三家餐饮店是否安减震设备施。3、要求环保局检测三家餐馆设备开启时分贝是否超标。

  属第二十二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56号、受理编号D027),由井冈山市委、井冈山市人民政府承办,6月23日收到,6月28日办理反馈。

  1、要求政府说明油烟进化设施摆在哪里,经过环保设施处理后的油烟最后排向何处。2、要求环保局公示三家餐饮店是否安减震设备施。3、要求环保局检测三家餐馆设备开启时分贝是否超标。

  三家餐馆都办理了营业执照,不属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范围内,从6月17日三家餐馆都停业整改,正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

  6月23日,井冈山市环保局、井冈山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三家餐馆已停业,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1、油烟净化器设在厨房的小区内,没有妨碍交通,也没有妨碍消防通道。2、整个管道都是从厨房直接连接在污水管网内,不要安设任何消音减震设备。3、我局与市城管局、市场监督局6月25日对整改完成的餐馆进行了噪声检查,无超标情况。

  投诉人反映:位于吉安市井冈山市新城区海棠苑小区楼下餐馆湘味人家大碗菜餐饮店,设施安装地点违反法律,油烟接的管道离楼上居民不到五米,油烟直接排放露台上,露台离前后居民不到五米。环保工商曾要求该店停业整顿,前段时间该店停业了,但今天又开始营业。

  属第二十二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56号、受理编号D040),由井冈山市委、井冈山市人民政府承办,6月23日收到,6月28日办理反馈。

  该家餐馆都办理了营业执照,不属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范围内,从6月17日三家餐馆都停业整改,正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

  6月23日,井冈山市环保局、井冈山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该餐馆已停业,已安装好高效油烟净化器,店主正在做最后的油烟测试,不是信中所说的开始营业。

  投诉人反映:文陂镇文陂村委会罗家自然村养猪户罗自刚,当地政府4月28日将我控制在当地派出所,把其养猪场全部铲除了,片瓦不留,损失40万左右,讨说法政府说没有补偿。去年10月份下通知,今年4月份就全部拆除了,时间太短,这样的做法我不能接受,我六十岁,身有残疾,欠下一大笔外债,我无法生活下去,要求政府赔偿。

  属第二十二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56号,受理编号:D047),由青原区委、区人民政府承办,2018年6月25日收到,2018年6月25日办理反馈。

  经核实,罗自刚养猪场位于文陂镇文陂村委会罗家自然村,属禁养区范围,养殖规模80余头猪,圈养,栏舍面积600平米。

  6月25日收到市政府办转来的督办通知及转办清单后,文陂镇政府会同农业局、环保局到达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1、关于将其控制在派出所并拆除养猪场问题,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青原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吉青府办字〔2017〕107号)有关文件精神,禁养区内养猪场需在2017年12月底全部关停。因罗自刚养猪场位于禁养区内,群众对其养猪场反映较大,2017年8月,文陂镇人民政府、区城建局、区国土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分别下达了要求关停养猪场的有关通知给罗自刚。镇政府工作组人员多次入户宣传有关政策,并要求其自行退养关停。但罗自刚一直以很多理由拒绝退养,其养猪场生猪存栏量一直未减少反而增多。截止2017年12月底,镇域范围内禁养区养猪场绝大多数均已关停,镇工作人员又多次上门,苦口婆心宣传政策,但其仍充耳不闻,拒绝退养。

  根据区委、区政府最后要求,所有养猪场4月30日前务必退养到位。2018年4月17日,镇政府派出工作人员,人工对其部分猪栏进行了拆除,责令其在4月30日前务必全部退养,但其不但不配合,反而扬言将暴力抗法。鉴于这种情形,经镇政府研究并请示区政府同意,2018年4月28日,镇政府对其养猪场进行依法。当日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罗自刚手持砍刀暴力抗法,不管执法人员如何劝说和宣传有关法律后果,其仍不停挥舞手中砍刀抵抗执法。鉴于此种情形,镇政府报警,由派出所将其强制带离现场,进行法治教育。镇政府在极力保全其财产的前提下,依法将有关养殖设施和场所进行了;

  2、关于赔偿问题,根据全区工作安排和(吉青府办字〔2017〕107号)《关于印发青原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未能明确补偿事宜;其次,罗自刚养猪场未取得任何相关手续,并且位于禁养区,文陂镇人民政府、区城建局、区国土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分别下达了要求关停并依法拆除养猪场的有关通知给罗自刚,根据文件要求“禁养区范围内禁止畜禽养殖,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全部关停”,“对需退养拒不执行的畜禽养殖场(户),由乡镇街道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拆除相关设施,强制关停”。关于生猪退养工作镇政府态度明确,坚决执行政策要求,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做优增量”的原则,取缔散户养殖,淘汰小规模养殖,实现规模化生态化养殖。禁养区范围内禁止畜禽养殖,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全部关停。

  投诉人反映:位于吉水县八都镇住岐村有六家养猪场,(老板:陈文、陈文洪、陈文兵、陈流民、陈万根、陈广元、陈润根)建设在村里的水渠上游,猪场污水直排至水渠流入小溪,导致禾苗和树木枯死,污水渗透至地下导致地下饮用水污染。猪粪随意堆放。死猪丢在河道里,恶臭难闻。

  属第二十二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56号、受理编号D051),由吉水县委、县政府承办,2018年6月23日收到,2018年6月28日办理反馈。

  该6家猪场有3家位于禁养区,老板分别为陈广元、陈润根、陈文兵。已于2017年底前关停并拆除了部分养殖设施。另3家位于限养区,分别为滨江养殖场(陈文洪、陈文兵、陈万根等人合伙建设)、陈万根养猪场(老板陈万根)、陈六仔猪场(老板陈六仔,陈流民为其丈夫)。

  滨江养猪场有栏舍7栋,面积为5000平方,采取漏缝板水泡粪工艺,雨污分离,建有800立方沼气池,固液分离机和2000立方已做防渗的沼液暂存池。

  陈六仔猪场有栏舍1栋,面积为1000平方。雨污分离,建有400立方厌氧沉淀池和3级共计5000立方已做防渗的狐尾藻生物净化池。

  陈万根猪场有栏舍1栋,面积为600平方,建有一个约60立方的沼气池,雨污未分离。

  在接到督办通知后,县畜牧局和县环保局于6月25日派出调查人员前往上述猪场实地勘查。

  滨江养猪场现存栏生猪2700头,目前正在建设日处理90吨的生化池,在此期间,其场产生的沼液都由沼液运输车运往种植户做肥料,现场未看到沼液外排。

  陈六仔猪场现存栏生猪860头,目前生物氧化塘中的狐尾藻长势不好,末端外排的水目测颜色较深。

  陈万根猪场现存栏生猪420头,沼气池解决能力和养殖规模远不匹配,而且前后端都未做防渗处理,基本为直排。

  在这几个猪场及附近均未发现禾苗、树木枯死和猪粪随意堆放现象。住岐村由于峡江水利枢纽移民安置,已经于2016年通了自来水,目前村民都是饮用自来水。2016年底,八都镇也有了专人收集病死猪并送到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做处理,所以死猪丢弃在河道里现象早已杜绝。

  滨江养殖场无沼液处理设施,沼液利用没有台账;陈六仔猪场生物氧化塘的狐尾藻管理不到位,目前排放不达标;陈万根猪场直排。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限养区、可养区生猪养殖场环保审核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水养整字[2018]2号)对于限养区可养区直排的猪场,应予6月30日前关停。对于有部分环保设施但还未达标的,8月15日前必须整改完成。到期整改不达标的也将予以关停。所以八都镇政府已经要求陈万根立即清栏,并将在30日前关停该猪场并拆除养殖设施。对于滨江养殖场和陈六仔猪场,责令其加快整改进度。如到期仍未达标,将予以关停。

  投诉人反映:吉水县八都镇湖坊村,有两家养猪场(存栏几百头猪)无环保手续,污水直排农田,臭气熏天。

  属第二十二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56号、受理编号D058,与编号D051基本重复),由吉水县委、县政府承办,2018年6月23日收到,2018年6月28日办理反馈。

  湖坊村是八都镇住岐村委的一个自然村,距离住岐村只有三百多米。在该村及附近周边均未发现猪场,(由于湖坊村是住岐村委的一个自然村,距离住岐村也只有三百多米。所以本信访件和D051信访件反应的应为同一件事。)距离该村一公里以外的上游有3个猪场,分别为滨江养殖场、陈万根养猪场、陈六仔猪场。

  滨江养猪场有栏舍7栋,面积为5000平方,采取漏粪板水泡粪工艺,建有800立方沼气池,固液分离机和2000立方已做防渗的沼液暂存池。

  陈六仔猪场有栏舍1栋,面积为1000平方。建有400立方厌氧沉淀池和3个共计5000立方已做防渗的狐尾藻生物净化池。

  在接到督办通知后,县畜牧局和县环保局于6月25日派出调查人员前往湖坊村实地勘查并向当地干部询问,在该村及附近周边均未发现猪场,(由于湖坊村是住岐村委的一个自然村,距离住岐村也只有三百多米。所以本信访件和D051信访件反应的应为同一件事。)距离该村一公里以外的上游才有3个猪场,分别为滨江养殖场、陈万根养猪场、陈六仔猪场。

  滨江养猪场有栏舍7栋,面积为5000平方,现存栏生猪2700头,采取漏粪板水泡粪工艺,建有800立方沼气池,固液分离机和2000立方已做防渗的沼液暂存池,目前正在建设日处理90吨的生化池,在此期间,其场产生的沼液都由沼液运输车运往种植户做肥料,现场未看到沼液外排。

  陈六仔猪场有栏舍1栋,面积为1000平方,现存栏生猪860头。建有400立方厌氧沉淀池和3个共计5000立方已做防渗的狐尾藻生物净化池。现场查看狐尾藻长势不好,目测末端水质较暗。

  陈万根猪场有栏舍1栋,面积为600平方,现存栏生猪420头,虽然建有一个约60立方的沼气池,解决能力和养殖规模远不匹配,而且前后端都未做防渗处理,基本为直排。

  滨江养殖场无沼液处理设施,沼液利用没有台账;陈六仔猪场生物氧化塘的狐尾藻管理不到位,目前排放不达标;陈万根猪场直排。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限养区、可养区生猪养殖场环保审核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水养整字[2018]2号)对于限养区可养区直排的猪场,应予6月30日前关停。对于有部分环保设施但还未达标的,8月15日前必须整改完成。到期整改不达标的也将予以关停。所以八都镇政府已经要求陈万根立即清栏,并将在30日前关停该猪场并拆除养殖设施。对于滨江养殖场和陈六仔猪场,责令其加快整改进度。如到期仍未达标,将予以关停。

  投诉反映:敖城镇乾上村委老山村,采石场碎石离村庄不到200米,导致非常严重粉尘污染。

  属第二十二批交办件(环保(赣)转[2018]56号,受理编号D059),由吉安县委、县政府承办,6月23日收到,6月28日办理反馈。

  该矿于2009年4月以挂牌方式出让,由刘河南竞得。2009年5月11日,吉安县国土资源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为:C0015569,开采矿种为砂岩,矿区面积:0.1102平方公里,生产规模:13万吨/年。2009年5月7日取得吉安县环保局环保批复(吉环督字[2009]12号);2009年5月11日吉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6月12日,吉安县林业局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吉林地许临[2017]20号),属合法生产企业。

  2018年6月23日,收到环督(赣)转[2018]56号转办件,吉安县委、县政府格外的重视,立即组织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以及敖城镇政府工作人员实地调查。

  据调查,企业从2018年5月份已停产至今,所有工程车和破碎加工设施已停止作业,未进行开采及加工料石。堆料场堆料(细沙)已天然压实,现场未见扬尘,但进出路有车经过时,道路会有扬尘。

  “采石场碎石离村庄不到200米”属实,该企业分为采石区和石料加工区,采石区离村庄大约750米,石料加工区离村庄不到200米。

  “造成严重粉尘污染”尚无法查证,还在于该企业2018年5月份已停产至今,调查当日,所有工程车和破碎加工设施已停止作业,未进行开采及加工料石,现场未见扬尘,但进出路有车经过时,道路会有扬尘。

  该企业在2017年11月份与江西翊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签订《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合同》,由该公司对老山石料场所有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估,包括破碎场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待报告出来后,将依照评估建议,责令企业对照整改。

  吉安县国土资源局已对吉安县敖城镇老山料石场下达责任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在开采石料作业场地和破碎机加工石料场地安装喷雾除尘设施;在堆料堆放点对堆料进行黑网膜覆盖;在进出道路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冲洗等措施,待企业整改到位后再恢复生产。今后我县将对公司制作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生产,避免和降低扬尘污染。

  (十)关于反映青原区富滩工业园江西明盛实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等问题案件处理情况

  位于青原区富滩工业园A区的江西明盛实业有限公司存在突出环境问题。1.实际生产情况与环评不符,环评批复生产普通低污染易水处理的涂布纸板,而实际生产高污染难水处理的黑卡纸。2.与2017年新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内容严重不符,排污许可证共3条造纸机生产线.污水处理设备不配套,污水长期夜间偷排。

  属第二十二批交办件(环督(赣)转〔2018〕56号,受理编号:X021),由青原区委、区人民政府承办,2018年6月23日收到,2018年6月28日办理反馈。

  反映位于青原区富滩工业园A区的江西明盛实业有限公司存在突出环境问题。1.实际生产情况与环评不符,环评批复生产普通低污染易水处理的涂布纸板,而实际生产高污染难水处理的黑卡纸。2.与2017年新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内容严重不符,排污许可证共3条造纸机生产线.污水处理设备不配套,污水长期夜间偷排。

  经核实,信访人所反映的江西明盛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青原区富滩工业园A区,为一家特种纸生产及销售企业,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特种纸,总投资为1500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1000万元。2004年1月开始动工建设涂布白板纸生产线月开始转型生产特种纸。

  江西明盛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于2016年11月8日以吉青环评字[2016]38号文取得环评批复,变更后为3条特种纸生产线万吨),现产品为特种纸。吉安市环保局于2017年6月21日对其颁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2Y001P),排污许可证中明确造纸生产线万吨的特种纸生产线,两条五万吨废纸浆生产线万吨生产线。该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在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对其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验收监测达标和专家验收组审核通过的基础上,2017年9月29日青原区环保局对江西明盛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特种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予以批复(吉青环验字[2017]24号)。

  2018年6月23日收到市政府办转来的督办通知及转办清单后,青原区环保局立即派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

  根据现场调查,江西明盛实业有限公司现产品为特种纸,无涂布白板纸生产线条特种纸生产线号线号线万吨特种纸,一条为备用特种纸生产线万吨废纸浆生产线。该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9月29日青原区环保局对江西明盛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特种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予以批复(吉青环验字[2017]24号)。在青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日常检查、夜间巡查过程中,曾有发现该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导致废水超标排放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针对该企业环保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青原区环保局已依法处理。

  1.江西明盛实业有限公司现有4条特种纸生产线号线号线万吨特种纸,一条为备用特种纸生产线.该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导致废水超标排放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2018年6月27日青原区环保局约谈了企业负责人王明国,要求其履行好环保主体责任。就生产线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企业立即拆除多余的造纸生产线,严格落实已批复环评文件要求,若该企业确有需要增加该生产线,须重新报批环评手续。针对该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导致废水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青原区环保局已责令其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10万元,现企业已缴纳行政处罚罚款壹拾万元。

  于反映安福县山庄乡墟镇二街道的榨油坊、早禾田村白茅小组路边的养殖场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1.欧阳建宏在安福县山庄乡墟镇二街道上开设的榨油坊,烟尘漫天,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欧阳建宏在早禾田村白茅小组的路边的养殖场,废水未经处理直排,臭气污染严重。

  属中央环保督察组2018年在赣期间第二十二批(环督(赣)转〔2018〕56号,受理编号:X036),由安福县委、安福县政府承办,6月23日上午收到,6月28日办理反馈。

  1.信访人反映的欧阳建宏榨油坊位于安福县山庄乡集镇,为家庭小作坊,于2012年开始经营,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信访人反映的欧阳建宏养殖场位于安福县山庄乡早禾田村白茅小组。该养殖场属于限养区,建有栏舍9栋,有3栋拆除了设施。该场饲养的生猪在2018年1月6日前已完成退养工作。目前该养殖场存栏肉猪3头,饲养肉鸡5000羽,由欧阳建宏的妻子和妹妹共同经营。

  问题1:2018年6月24日上午,安福县环保局会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山庄乡政府组成了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欧阳建宏在安福县山庄乡墟镇二街道上开设的榨油坊,烟尘漫天,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进行了核实调查。经查,欧阳建宏榨油坊炒锅烘干作业时燃烧柴火产生的烟气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能够造成一定影响,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问题2:2018年6月24日上午,安福县农业局会同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山庄乡政府组成了调查核实组,对信访人反映的欧阳建宏养殖场问题进行了核实调查。经查,欧阳建宏养殖场2018年1月已完成退养,目前栏内只有3头肉猪(自家食用),产生的粪便尿液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用于自家田地施肥使用,尿液引入沼气池,沼液用于自家田地施肥使用,不存在“废水未经处理直排”现象。养殖场已转型肉鸡饲养,存栏5000羽,饲养周期2个月,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但该养殖场存在鸡粪未进行收集处理的问题,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欧阳建宏榨油坊生产时产生的烟尘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能够造成一定影响;欧阳建宏养殖场a存在鸡粪未进行收集处理

  榨油坊污染防治设施,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改。问题2:责令欧阳建宏养殖场饲养的肉鸡在7月30日前清栏退养,清栏前做好粪便处理解决措施。山庄乡政府明确责任人员加强对欧阳建宏养殖场的日常监管。

  根据安排,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6月1日-7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南昌市3622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